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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01:41 | #1 |
輕度攀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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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專院校102學年度攀岩錦標賽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102學年度攀岩錦標賽競賽辦法
1、 宗旨:為提升大專新興運動攀岩競賽之技術水準與素質,及激勵增進大專 2、 主辦單位:教育部 3、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4、 承辦委員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攀岩委員會 5、 承辦學校:國立中央大學 6、 協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體育室、課外組)、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7、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07日~12月08日(星期六~星期日),共二 8、 比賽地點:國立中央大學攀岩場 9、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10、 參加資格:以各校日、夜間部或研究(所)學生,102學年度第一學 院校學生攀岩能力,並培養參與攀岩運動之人口,特舉辦比賽。 天。 參加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以參加一隊為限。 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為限)。 (不含選讀生、旁讀生、進修補校等短期學生) 11、 比賽分組: (一)個人難度賽(男子組、女子組)。 (二)個人速度賽(男子組、女子組)。 十二、報名方法: (1) 請於下列網址下載並填妥報名表(附件一)與切結書(如附件二) 後,於102年11月29日前(22:00)傳送至指定報名信箱。另將加蓋體 育室或課外活動組(或學生活動中心)戮章,以掛號寄出,或於報到時 繳交。始為有效完成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簡章下載網址:http://goo.gl/Zm3VS2 ※報名信箱: NCUCLIMB@gmail.com ※報名地址:32001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體育室活動組收) ※報名聯絡人:尤聖怡小姐 電話:03-4267128 程海翔先生 電話:0987088896 (2) 報名費用: 300元整,於比賽當天報到繳交 (3) 報名限制:個人組每隊每組限報5名。 (4) 保險費: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須於報到時提出 相關證明,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 投保。 十三、競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攀登比賽規則。 十四、比賽抽籤:由承辦單位電腦隨機排定出場順序並報請大會裁判長核示, 確定賽程於12月2以後於中央大學『體育室』網站公告,請隨時上網查 詢。 十五、領隊會議: (1) 訂於102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十時假國立中央大學游泳池二樓視 聽教室舉行。 (2) 每隊限派兩名代表參與領隊會議。 2 (3) 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教練,則不得提 出個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 權。 (4) 如對某隊參賽者資格發現疑問時,可會議中提出,交承辦單位處理。 (5) 領隊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則」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十六、競賽規定事項: (1) 開幕典禮:中華民國102年12月7日(星期六)13時舉行,請各參賽單 位穿著整齊運動服準時參加。 (2) 閉幕典禮:中華民國102年12月8日(星期日)賽後立即舉行。 (3) 各單位請於102年12月5日以前將校旗一面郵寄至報名地址,以便佈置 會場(旗桿由承辦學校準備)。 (4) 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得出場比賽。且非當場比賽之選手,不得進入比 賽場地(含選手隔離區與裁判區),比賽已結束之選手迅速離開比賽場 地,不得藉故停留場內。 (5) 運動員應提前20分鐘到場,並準時出場參加比賽(逾時5分鐘,由裁判 員判定取消比賽,以大會時間為準)。 (6)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 (7) 運動員報到時應出示學生證,出賽時應攜帶選手證以備查驗,未攜帶 者不准出賽。如選手證遺失請於出賽前速至競賽組辦理補證手續。 (8) 凡比賽發生非現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 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十七、獎勵: (1) 各組錄取優勝之原則如下,並依參賽人數增減敘獎金額或等值獎品 敘獎;單組報名人數18-25人,取5名敘獎;單組報名人數10-17人, 取3名敘獎。;單組報名少於10人時,則取消比賽。 (2) 團體獎:各組個人成績前三十名者依下表取得積分,依各隊選手總積 分取3名敘獎。 :單組報名人數達35人,取8名敘獎;單組報名人數26-34人,取6名 十八、罰則: (1) 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運動員出場比賽時,一經察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 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 所領之獎品,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 3 (2) 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合事實時,其法律責任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3) 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侮辱裁判與相關大會工作人員情況發生時, 按規定停止該選手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4) 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後由承辦位函請總會轉呈教育部查 詢處理。 (5) 違反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及主辦單 位,並停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種比賽一年。 十九、申訴: (1)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即有同等意義解決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 提出異議。 (2) 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該在該比賽 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3) 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 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教練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 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4) 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參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5)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交通: (一)停車費:活動期間內,中大校園採計次收費,每次30元 1.中山高62公里處中壢新屋交流道出口沿民族路,往新屋方向行駛,至三 民路右轉,中正路左轉,中大路左轉即可抵達本校前門。車程約5~10 分鐘。 2.北二高62公里處出口下大溪交流道後,往中壢方向行駛,再左轉上66號 東西向快速道路(往中壢、觀音方向),再連接中山高速公路(往台北方向 ),下62公里處中壢新屋交流道出口,往新屋方向行駛,至三民路右轉, 中正路左轉,中大路左轉即可抵達本校前門。車程約20分鐘。 3.中壢火車站下車,前站出站後另轉乘公車或計程車抵達本校。 4.桃園客運132路公車行駛於中壢市區及中央大學之間,車行約20~30分 鐘。中壢火車站出站後,直行中正路於第二個路口(麥當勞)左轉即可 抵達公車總站。入校後請於「依仁堂」站下車。 5.其他交通方式請參閱中大首頁: http://www.ncu.edu.tw/ch/about_22.html 二十一、住宿: (1) 中大會館http://oga.ncu.edu.tw/ncuoga/affair/ncuservice.php (2) 中大附近及中壢市旅館,請逕查詢中大首頁。 (3) (二) 承辦單位提供中央大學體育室部分教室,供選手免 費住宿,請自備睡 袋及盥洗用具。 二十二、附則: (一)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二)參賽選手需自行攜帶岩鞋、粉袋、三餐(可代訂便當) 4 (三)本規程經大專體育總會審核報教育部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簡章亦可至此頁面下載 https://www.facebook.com/CollegeCupClimbing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