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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5-15, 23:58   #76
mp42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8-05
文章: 10
mp42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有人不也持續在對芭樂人身攻擊
難道有署名
就可對他人惡言相向?
就可毀謗詆毀他人?
就可利用網路無的放矢?
就可用公器訴說私人事務?

我雖沒有具名但也只是就事論事

不具名是因為我不想成為被人惡意欺凌的對象

未必是芭樂的問題
有時候
這世界上就是有人自己錯了
明明自己也知道
卻始終無法接受被他人當面提出錯誤
繼而惱羞成怒
再來利用公器去訴說他人壞話

我也看多了
會欺凌別人的人都是人格有問題的人
而且都是很膽小如鼠欠缺自信的人
自己一個人沒膽去單挑
必須依賴集眾方式去欺凌一個與眾不同的單獨個體
需要藉此暴力行為來突顯自己的優越

自認有權利傷害別人
卻不准他人傷害自己
如果自己覺得受到傷害
就去想想被自己排擠傷害的人
請大家都自我檢討
當然我也會自省

畢竟都已經是大人了
心態成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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