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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8-03, 19:25   #1
小昭
重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3-10
文章: 189
小昭
[課程]救護課程

EMT1(鳳凰志工)-課程免費(需擔任志工)

台北巿為全省設有高級救護隊縣巿之一,緊急救護品質也是名列前芧,有居住台北巿的岩友歡迎報名參加,有機會和高救隊執勤,可一窺到院前救護精英救護巿民的精湛技術及風采,有機會可上EMT-2課程,更適合常從事戶外活動者!

98年度台北市鳳凰志工招募計劃
ㄧ、鳳凰志工隊成立之目的如下:
(一)駐點於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指定之分隊(現階段為:雙園、復興、中崙、建成分隊),執行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派遣(隨車)救護協勤勤務。
(二)協助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局本部及各救災救護大隊之救災救護演練、政令宣導勤務及活動。
(三)協助臺北市消防局舉辦各項到院前緊急救護技術之推廣工作。
(四)在臺北市消防局同意及指導下與各防災及醫護單位之聯繫與支援及協助工作。
(五)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核准之其它主管單位交付之災難救護相關工作。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面試時間:98年10月4晚上19:00至21:00。
四、面試地點:地點另行通知。
五、召募名額:預定30人。
六、上課時間:10月24日起至11月8日每個星期六、日(08:00-17:00)共計48小時(包括志\工應有的角色與任務二小時、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二小時)。
七、分隊見習:98年12月1日起至99年2月28日止(由資深學長帶班教導)。
八、召募對象:
(一)20歲以上、40歲以下之身心健康中華民國國民。
(二)設籍並居住本市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
(三)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具有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提供餘時參與救護及其相關工作者。
(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責或感訓處分之裁決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九、召募流程:
(一)填妥報名表後,以電子郵件報名:
lhw5075@ms77.url.com.twkueihsien@gmail.comac01985938@anet.net.tw)
(二)相關文件審核通過人員,採E-MAIL及電話通知參與面試:
(三)面試會談項目:
1.觀念溝通。
2.自我表達。
3.加入鳳凰志工原因(以文字敘述)。
4.面談後以E-MAIL各別通知,錄取者接受第一階段課程訓練。
(四)召募人員如已有初級或以上之救護技術員資格,仍應於參予11/8之筆試及術科測驗,合格後共同接受分隊緊急救護見習課程【3個月】,考核通過後,使得正式納入編組。
十:受訓流程:
(一)EMTI(初級急救技術員)訓練課程。
(二)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安排救護車實習三個月(每周一次,每次為19:00~22:00)。
(三)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發予EMTI結訓證明。
(四)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申請加入義消編制,並安排至指定分隊正式參與協勤工作。
(五)參與分隊協勤任務派遣一年期滿後發予EMTI合格証明。
十一:受訓注意事項:
(一)受訓期間不得曠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
(二)受訓學員任意曠課,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三)受訓學員請尊重授課講師及帶班學長領導。
(四)受訓學員態度及行為不佳者查證屬實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五)受訓學員請注意自我服裝儀容(一律著長褲,不得穿涼鞋)。
(六)受訓學員平時上課表現,列為結訓總成績考核重點。
十二:見習流程:受訓人員訓練課程結束後,筆試及術科及格者,填具切結書【附件1】,方可參與分隊緊急救護見習課程,見習滿3個月,考核通過者【附件2】,納編為義消並參加新進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及專業訓練。
十三:服勤總則:
(一)編列分配為隸屬各消防分隊鳳凰志工人員,每週須在隸屬消防分隊協勤三小時以上。
(二)鳳凰志工人員服勤時段為每日下午十九時至二十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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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fd.gov.tw/cht/index.php?...=57&menu_i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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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最前線_119 E.M.T. 緊急救護技術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1U33EIGI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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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是陽光、水和空氣!-

此文章於 2009-08-17 23:19 被 小昭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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