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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01, 13:23   #5
大濟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1999-11
住址: Madison
文章: 689
大濟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 “相關人員有會議討論適用條例“
在那裡?列舉出來(不要周洪列舉。要山協列舉)

﹣﹣ “良意很好”
周洪,這點您就得說明了。雖然大家是朋友,但這麼大的事不許含混。

一項影嚮全國攀登選手權益和私部門組織這麼深遠的法令,光有一個 “核備字號體委全字第xxxxx號”不夠。如果不說明、不解釋、不循法、不能訂定真正有長遠正面影嚮的辦法或規定,中華山協就不夠格代表、規劃、管理臺灣的運動攀登界。
大濟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